2024年12月2日,是第十三個“全國交通安全日”
今年的活動主題是“文明交通 攜手共創”。
那什么是“122”?
我們應怎樣做到安全出行?
系好安全帶我們馬上出發!
01什么是“122”?
2012年11月18日,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公安部將每年的12月2日設立為“全國交通安全日”,旨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,增強交通安全文明意識,推動社會和諧發展,加強社會公德建設。
為何要定在12月2日?
因為“122”作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。同時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,是交通事故多發期,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,在此時間節點開展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于預防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出行安全。
02步行、乘車出行篇
步行時注意事項:
1.在公共道路上行走時,要走人行道;沒有人行道的道路,要靠路邊行走。
2.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,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,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。
3.不亂穿馬路、不闖紅燈等,有交警在場時要聽從交警的指揮;要遵守交通規則,做到“綠燈行,紅燈停” 。
4.穿越馬路,要走人行橫道線;在斑馬線處穿越公路前要有“一停二看三通過”等良好的行為習慣。
乘車出行時注意事項:
1.上車一定要按照規定系好安全帶,在發生事故時它可以保護你的安全;
2.要從汽車右側下車,下車時要用左手打開車門,確認后面沒有車輛或行人時,再開門下車;
3.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,乘坐車輛時不要把身體或物品伸出車窗外;
4.乘坐公交車時坐穩扶好,不要嬉戲打鬧,也不要站在車門邊禁止站立區域,以免開關車門時被夾傷。
03非機動車出行篇
01
騎自行車上路須年滿12周歲,駕駛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周歲。
02
騎車前,先檢查車況是否良好;駕駛電動自行車前,要佩戴好頭盔、手套等防護裝備。
03
騎行時,雙手握把,注意來往車輛,遵守交規:不打鬧、不并行、不逆行、不猛拐;汽車拐彎時要遠離,不與機動車搶行。
在非機動車道內騎行,不得隨意進入機動車道;無非機動車道,靠道路右側騎行。
04機動車出行篇
01
出行前,要先檢查車子狀況是否良好,發現問題要及時檢修,保障自己不開“病車”上路。
02
駕車前,要先繞車一周查看,檢查周圍有無小孩,尤其是車底下,謹防車輛盲區傷人。
03
駕車出行時,要提醒同行人員全程系好安全帶,做到不系安全帶不開車。帶娃出行時,及時鎖好兒童安全鎖,防止孩子在行車過程中打開車門。
04
開車門時,要警惕“開門殺”,可使用“荷氏開門法”或兩段式開門法。
05
開車時,遵守交規,摒棄分心駕駛、酒駕醉駕、疲勞駕駛、超速駕駛、開“斗氣車”等駕駛陋習。
06
行車時,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,遵守交通信號,禮讓行人,不隨意變道、不惡意別車、不隨意鳴笛,文明駕駛。
05交通事故處理篇
突發交通事故
對許多新手司機朋友來說
是個不小的難題
不是手忙腳亂就是在原地懵圈
那事故發生后是先報警
還是先通知保險呢?
這個要分情況來看。
01造成人員傷亡
如果發生人員傷亡,首先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(包括撥打120急救電話)并同時向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報警(撥打122或者110電話),并保護現場。因搶救受傷人員確實需變動現場的,應采取拍照、錄像等方式固定現場原貌,以便交警部門正確劃分事故責任;然后及時通知承保車輛保險的保險公司,要求保險公司進行保險查勘。
02發生較大財產損失
如果發生較大財產損失,當事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的,應立即向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報警,并對現場進行拍照、錄像等方式保存現場,然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保險查勘。
如果對事故責任無異議的,對現場進行拍照或者錄像后,可自行撤離現場,恢復交通,然后及時通知相關保險公司進行查勘定損,就財產損失賠償或者車輛維修問題進行協商,如協商不成,則應向交警部門報告。
03發生輕微財產損失
如果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,且基本事實清楚,當事人采取拍照或者錄像等方式固定現場原貌后,應當先撤離現場,不得妨礙交通。然后雙方再就損失協商處理,如協商不成,可向交警部門報告并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快處快賠。
讓我們在迎接“全國交通安全日”的同時
提升文明出行意識,
增強自我防范能力,
真正踐行“文明交通,攜手共創”
為日常生活安全保駕護航!